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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資 HR 計算機

免費人資HR計算工具:資遣費試算(新舊制)、服務年資計算、特休天數、人力成本(含勞健保勞退)、招募成本CPH,附每日財經新聞。

資遣費計算機

依勞基法第17條試算資遣費,支援舊制(工作年資)與新制(勞退)兩種計算方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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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(資遣費)
新制資遣費
舊制資遣費
平均工資基準
依勞基法第17條試算。實際資遣費須確認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及完整服務期間,建議諮詢勞工局。

資遣費計算公式

新制(2005/7/1後):每滿1年給0.5個月平均工資,未滿1年按比例,最高6個月。舊制(2005/7/1前):前3年每滿1年給1個月,第4年起每年0.5個月,未滿1年按比例,最高45個月。

Q:非自願離職才有資遣費嗎?
A:是的。資遣費只在雇主主動終止契約(非自願離職)時發給,勞工自動離職不得請求。另外,「被迫離職」(雇主違反勞基法致勞工不得不離職)也可請求資遣費。

年資計算機

精確計算服務年資(年月日),用於特休、資遣費、退休金基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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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(完整年資)
精確年資
總月數
總天數
特休天數(勞基法)

特休天數對照(勞基法第38條)

未滿半年:0天、滿半年未滿1年:3天、1年:7天、2年:10天、3年:14天、5年:15天、10年以上:每年加1天(上限30天)。

Q:特休沒休完怎麼辦?
A:2018年勞基法修法後,特休未休完應折算工資發給(不得僅以遞延方式處理)。雇主若未依規定發給,最高可罰100萬元。

人力成本試算

計算雇用一名員工的每月實際總成本(含雇主負擔勞健保、勞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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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 / 月(實際總成本)
員工月薪
雇主勞保負擔
雇主健保負擔
勞退提繳 6%
年終攤月成本
薪資以外附加率
未含招募、訓練、設備等間接成本。實際費率以勞保局、健保署公告為準。

雇主需額外負擔哪些費用?

以月薪 45,000 元為例:勞保雇主負擔(70%)約 1,890 元、健保雇主負擔(60%)約 1,406 元、勞退提繳 6% 約 2,700 元、職災保費約 90 元,合計約多 6,086 元,比薪資多出約 13.5%。

招募成本計算

計算每次招募的總成本與每人招募成本(Cost Per Hire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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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 / 人(Cost Per Hire)
HR 人力成本
外部招募費用
總招募成本
未含新人訓練、試用期低效率等隱性成本。台灣企業平均 CPH 約月薪的 0.5–2 倍。

招募成本的隱性部分

CPH 通常只計算直接費用。隱性成本包含:面試官時間、新人訓練(平均 3–6 個月生產力低於正常)、交接期間空窗、既有員工士氣影響。實際替換一名員工的總成本估計約等於其年薪的 50–200%。

特休天數 / 未休折薪計算

依年資計算應有特休天數,並試算未休特休折算工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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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(應有特休)
已使用
剩餘天數
日薪基準
未休折薪金額
依勞基法第38條。特休折薪以「一日工資」計算(月薪÷30)。

特休年資對照表

滿0.5年:3天、滿1年:7天、滿2年:10天、滿3年:14天、滿5年:15天、滿10年起每年加1天(上限30天)。特休是勞工的法定權利,雇主不得拒絕、不得強制排休。

每日財經焦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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僅供參考。如有勞資問題請撥打 1955 勞工諮詢專線。

資料來源:勞動部勞動基準法、勞工退休金條例 公式最後核對:2026-06-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