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遣費怎麼算?平均工資、預告工資與新舊制全解析
很多人以為資遣費就是「幾個月薪水」,其實計算基數是「平均工資」、要分新舊制,而且別忘了還有一筆「預告工資」。算錯很容易少領好幾萬。
1. 基數是「平均工資」,不是本薪
資遣費的計算基數是平均工資=離職前 6 個月工資總額 ÷ 總日數 × 30。這裡的「工資」包含加班費、全勤獎金、按月發放的津貼等經常性給與,通常高於本薪。只用本薪計算會低估資遣費,務必用平均工資。
2. 新制 vs 舊制 vs 混合
| 制度 | 計算方式 | 上限 |
|---|---|---|
| 新制(2005/7/1後) | 每滿 1 年給 0.5 個月平均工資,未滿 1 年按比例 | 最高 6 個月 |
| 舊制(2005/7/1前) | 前 3 年每年 1 個月,第 4 年起每年 0.5 個月 | 最高 45 個月 |
| 新舊混合 | 2005/7/1 前後年資分別依各自制度計算後相加 | 分別適用 |
3. 別漏了「預告工資」
資遣勞工,雇主須依勞基法第 16 條提前預告:年資 3 個月~1 年須預告 10 天、1~3 年 20 天、3 年以上 30 天。雇主若未提前預告,須另外給付預告期間的工資。本頁會自動依年資加計預告工資,算出「資遣費+預告工資」總額。
4. 什麼情況才有資遣費
資遣費只在非自願離職(雇主主動終止契約)時發給。勞工自請離職不得請求;但若是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勞工被迫離職,仍可依法請求資遣費。